國家政策及標準
一、國務院政策
1.2022年2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同意并轉發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住建部、國家衛健委四部委《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要基本補齊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
2.2021年11月,國務院發表《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意見中指出:要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健全“無廢城市”建設相關制度、技術、市場、監管體系,推進城市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
3.2021年5月,國務院發布《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完善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共享與聯動執法,實現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優勢互補”;“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基礎保障能力,2022年底前,各?。ㄗ灾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重點研究和示范推廣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污染環境防治適用技術”。
二、各部委政策
1.2022年5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等6部門聯合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的通知》,提出對垃圾轉運站產生的污水、衛生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以及垃圾焚燒廠產生的爐渣、飛灰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做好收集、貯存及處理。
2.2021年5月6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印發《“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提出:補齊焚燒飛灰處置設施短板。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焚燒廠時要同步明確飛灰處置途徑,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飛灰處置技術試點示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飛灰熔融處理技術應用和飛灰深井貯存技術應用,推動工業窯爐協同處置飛灰技術開發,探索利用預處理后的飛灰燒結制陶粒、作為摻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術的應用,鼓勵飛灰中重金屬分離回收技術開發應用”。
3.2020年11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聯合發布《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焚燒處置殘渣(HW18)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為危險廢物,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滿足相關要求后,水泥窯協同處置時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4.2020年8月2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的總體要求,對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高溫處理、填埋處理的氯含量進行明確的限定。
5.2020年7月31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方案鼓勵加快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的建設。
6.2019年11月,國家發改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使用水洗工藝脫鹽預處理”。
7.2018年3月,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指出:經處理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要求后,可豁免進入水泥窯協同處置。
8.2017年10月,工信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快推進環保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重點研發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處理等技術設備,重點推廣水泥窯協同無害化處置成套技術裝備。
三、各省政策
1.河北省
①2022年3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提出以廢酸、飛灰、廢鹽、生物質等產生量大、難利用廢物為重點,引進國內外先進成熟技術,建設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示范項目。
②2022年3月1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提出在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對爐渣、飛灰等進行綜合利用。
③2021年10月,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河北省“十四五”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提出“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體系,基本實現全省危廢收集體系全面覆蓋,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構建渠道多樣、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體系,推動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示范,鼓勵飛灰資源化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
④2021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方案》,指出要嚴格控制可焚燒減量的危險廢物直接填埋。以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為重點,適度發展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
⑤2020年3月,河北省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加強全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飛灰、爐渣處置及管控的通知》,指出:加速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爐渣處理設施的建設;對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爐渣選擇科學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2.江西省
①2022年4月11日,江西省政府發布《江西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提出逐步改變全省以“固化+填埋”為主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方式,支持新建“飛灰預處理+水泥窯協同處置”等項目,最大限度減少飛灰填埋處置量。
②2020年5月,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管的實施意見》,提出要統籌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鼓勵新建省內利用處置能力不足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利用處置項目。
③2020年7月,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提出:重點推進我省目前能力不足的廢酸、工業廢鹽以及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利用處置項目。
3.山東省
①2022年4月,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鼓勵垃圾焚燒飛灰新技術研發與創新。
原文:鼓勵生活垃圾分類技術研究,支持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的科技創新,重點解決飛灰、滲濾液處理等方面的技術創新問題。
②2021年7月,山東省住建廳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管理的通知》,指出要嚴格飛灰收集貯存運輸管理、推進飛灰處置設施建設、鼓勵飛灰資源化利用、強化部門協同監管。
③2018年8月,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中第三條(重要任務)第一款提出:危險廢物經營處理單位應優先采用列入《2017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領域)》的污染控制技術。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技術是其重點推薦的技術。
4.浙江省
①2021年9月,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推廣建設“水洗+水泥窯”協同處置、高溫熔融等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理項目,指出到2025年底,努力實現危險廢物“趨零填埋”。
②2018年6月,浙江省環保廳草擬了《浙江省清廢行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強調“著重抓好垃圾焚燒飛灰規范化處置,重點推廣應用列入《2017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領域)》的飛灰水洗脫氯結晶并水泥窯協同處置工藝?!?/span>
5.廣東省
①2021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珠海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強調要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精準施策,重點針對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廢鹽等廢物的處理問題,積極引入最新的處理技術。
②2018年4月,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落實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及運行費用,確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 98%以上。
6.河南省
①2020年8月,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河南省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年底前,使轄區內的危險廢物總處置能力與總產生量基本匹配。
②2020年1月,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工作方案》,指出加強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科技支撐,鼓勵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難處置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利用處置技術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
9.貴州省
①2022年1月26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提出要提高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②2022年4月22日,貴州省政府發布《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黔東南自治州“黎從榕”打造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橋頭堡”的實施意見》,提出支持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升工程、凱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等擴能工程和三穗、黎平飛灰利用處置示范工程,提高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能力。
③2022年6月14日,貴州省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發布《貴州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要求建立以焚燒為主體的生活垃圾處置體系,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建設,配套建設飛灰處置設施。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綜合治理,加快消除滲漏污染和環境風險。
④2022年5月26日,貴州省生態環境廳發布《貴州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專項行動方案》,提出開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利用處置示范工程建設,根據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布局及需求推動建設規模為50萬噸/年的區域性飛灰利用處置項目。
8.其他省份
①2022年6月23日,四川省政府、重慶市政府發布《關于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無廢城市”共建的指導意見》,提出將飛灰處置技術研發作為重要工作內容,推動相關行業發展。
②2022年5月24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云南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行動方案》,要求控制可焚燒減量的危險廢物直接填埋,適度發展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
③2022年4月2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發布《甘肅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鼓勵建設垃圾焚燒飛灰、廢鹽、大修渣等目前甘肅省內暫無能力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和項目。
④2022年1月19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要求以廢酸、飛灰、廢鹽、生物質、爐渣等產生量大、難利用廢物為重點,加大技術研發,通過引進國內外先進成熟技術,建設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項目。
⑤2021年11月1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福建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行動方案》,支持水泥窯優先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并重點研究和示范推廣砷渣、飛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污染環境防治適用技術。
⑥2021年10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布《廣西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加強危險廢物風險防控與利用處置技術研發,積極支持相關科研活動。指出要重點研究和示范推廣廢酸、冶煉廢渣、砷渣、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污染環境防治適用技術,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
⑦2021年9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黑龍江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指出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成果推廣應用。重點研究和示范推廣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污染環境防治適用技術。
⑧2018年11月,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方案》,指出:“江蘇五市必須建設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著重解決飛灰等危險廢物?!?/span>
⑨2018年5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強危險廢棄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鼓勵水泥生產企業利用現有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工業危險廢物,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示范研究,到2022年,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能力達到3萬噸/年”。